由香港的謝有雄兄弟分享
- 《天主教教理》第1374條引述脫利騰(或稱特倫多,或稱天特)大公會議的文獻(DS1651)說:「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,連同祂的靈魂和天主性,即整個基督,真正地、真實地、具實體地』蘊藏於至聖的感恩(聖體)聖事之內。」
A)聖經論據
- 耶 穌是天主、是神,在最後晚餐時祂以自己的大能祝聖餅酒成為祂的聖體和聖血,祂拿起麵餅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。」麵餅就成了祂的身體,當祂拿起杯葡萄酒說: 「這是我的血。」葡萄酒就成了祂的血,對觀福音(瑪/太26:26-29,谷/可14:22-25,路22:14-20)已清楚記載此事,我們在彌撒中, 神父呼求聖神,祝聖聖體聖血時的經文,亦是取自這些聖經,大家耳熟能詳。耶穌是天主,祂都可以治病驅魔、復活死人、平息風浪、以五餅二魚餵飽數千人,祂絕 對可以建立這件聖體聖事。
- 曾 有人認為,耶穌雖說的「這是我的血」,其實它只是「葡萄酒/汁」,因為耶穌在祝聖餅酒成為祂的聖體聖血之後,接著便說:「我告訴你們:從今以後,我不再喝 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國裏那一天,與你們同喝新酒。」(瑪/太26:29)但是根據聖經學者的研究,最後晚餐是猶太人的逾越節晚餐,當中會分為四個部 分,每個部分飲一杯酒,在飲第二杯酒之前,吃餐的人會唱聖詠(第113及114篇),在斟上第四杯酒之後,他們又會再唱聖詠(第115-118篇),唱完 聖詠,晚餐就結束。耶穌將第幾杯酒祝聖為聖血呢?聖經學者指出應該是稱為「祝福之杯」的第三杯酒,保祿在格前/林前10:16講述主的晚餐時,也提及「祝 福之杯」這個名字,他說:「我們所祝福的那祝福之杯,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嗎?」那麼,耶穌所說的:「從今以後,我不再喝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國裏那 一天」,原來是對第四杯酒說的,耶穌在第三杯祝聖聖血,而不是祝聖第四杯,那麼,第四杯當然是「葡萄酒/汁」了。緊接著耶穌這句「不再喝葡萄汁」說話的下 一節聖經也可印證這一杯是第四杯,那裏說:「他們唱了聖詠,就出來往橄欖山去。」(瑪/太26:30)去橄欖山,因為晚餐吃完了,斟第四杯之後,就唱聖 詠,唱完之後,晚餐就結束。#
- 若 望/約翰福音沒記載最後晚餐,但它在第六章便論及聖體聖事,耶穌清楚地說:「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;誰若吃了這食糧,必要生活直到永遠。我所要賜給 的食糧,就是我的肉,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。…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祂的血,在你們內,便沒有生命。誰吃我的肉,並喝我的血,必得永生…因為我的 肉,是真實的食品;我的血,是真實的飲料。…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,不像祖先吃了『瑪納』仍然死了;誰吃這食糧,必要生活直到永遠。」(若/約 6:51-59)
- 曾 有人以為「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」只是個比喻,就像若望/約翰福音中多個「我是」一樣。但當時的聽眾明白耶穌的說話嗎?知道耶穌所說的食糧是祂的肉 和血,而非餅酒和比喻嗎?是的,他們聽得明白,知道耶穌要賜的食糧就是祂的肉和血,否則他們不會說:「這人怎麼能把他的肉,賜給我們吃呢?」(若/約 6:52)而且,最後他們因為耶穌那麼清楚地說上述的「要吃喝祂的血肉,才有永生」而起了反感,並離祂而去。之後耶穌有甚麼反應呢?祂遷就聽眾,改口說 「肉和血只是個比喻,只是指餅酒而已」嗎?不!耶穌沒有更改祂的說話,祂讓不信的人離去(若/約6:60-71)!由此可見,祂所說要賜下的食糧,確是祂 的肉(聖體)和血(聖血),並非說個比喻。
- 亦 有人認為耶穌這段有關聖體聖事的言論,所謂「要吃祂的肉和飲祂的血,才有永生」,其實不是照字面所說的「實際的吃肉和飲血」,卻只是個寓意,打個比喻,藉 此象徵地表示「要信耶穌,才有永生」。無疑,得永生是要靠信仰耶穌,但是,如果「吃喝耶穌的體血」真的只是個寓意,那麼,按「以經解經」的原則,「吃 肉」、「飲血」的意思是「攻擊」、「傷害」一個人,也不是叫人「信仰耶穌」。所謂「以經解經」,即是如果在福音書上有些字的意思不清楚,那麼,便從另一段 聖經(如:先知書)看看這個字是怎樣運用,有何意思,由此便可知道在福音書上這個字的意思了,例如:詠27:2講及天主保護自己時,就說:「當惡人前來攻 擊我,要吃我的肉時,我的對手,我的仇敵,反而跌倒斷氣。」米3:3-4指責以色列的領袖欺壓老百姓時,就說:「然而他們惡善好惡,從平民身上剝下他們的皮,從骨頭上剔下他們的肉。他們吞食我百姓的肉,剝去他們的皮,折斷他們的骨頭,將他們切成碎塊,如釜中的肉,如鼎中的肉。當他們呼求上主時,上主決不俯聽他們;反要掩面不理他們,因為他們行了窮凶極惡的事。」 依9:18-19講及以色列人犯罪,以色列民族內不同支派互相攻擊,就說:「無人撫恤自己的弟兄,各吃自己近人的肉」。所以,如果耶穌這句「吃祂的肉,飲 祂的血,才得永生」真是寓意的話,那麼,耶穌即是叫人「攻擊祂,傷害祂,才得永生」?!因此,這句說話不會是個寓意,而是實際地叫我們「吃祂的肉,飲祂的 血」--即領祂的聖體聖血。我們既信耶穌,也就該聽信祂的說話實際的去吃喝祂的體血了。
- 既 然教友所領的不是普通的餅酒,而是主耶穌的聖體聖血,領的時候應當虔敬,而且沒有罪過,因此,聖保祿/保羅在格/林前11:23-26教訓該城教友應當懷 著正確態度領主時,就引述耶穌建立聖體聖事時所說的話,並在格/林前11:27-29指出「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,或喝主的杯,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 人。所以人應省察自己,然後才可以吃這餅,喝這杯。因為那吃喝的人,若不分辨主的身體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。」如果所領受的只是普通的餅和酒,不虔誠地吃 喝了又怎會去到「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」、「吃喝自己的罪案」那麼嚴重的地步?耶穌升天後,初期教會的教友舉行主的晚餐(彌撒)時,都知道他們所領受 的是聖體聖血哩!
- 保 祿/保羅稱這「擘餅」(禮)為「主的晚餐」(格/林前11:20),亦反映出所領受的是主耶穌的聖體聖血。猶太人每天開餐吃飯時,都是由家主用手(不用刀 切)將餅擘開,耶穌是猶太人,所以祂用「擘餅」來講聖體聖事,不過,當保祿/保羅向外邦人傳福音時,發現希臘人吃飯時沒「擘餅」,只有「餐」 (supper,banquet),他便以「餐」代替「餅」,好使希臘人明白箇中的道理,但希臘人有一種祭祀邪神的餐,保祿/保羅為免人們誤將聖體聖事與 這些祭神的餐混為一談,便加上「主的」這個形容詞,以資識別。他故意用形容詞,藉以表示「主」與「餐」兩者是一體的,彼此不能分開,那祝聖了的餅酒就是主 了,所以我們領受它們時便「結合於基督的血和身體」了(參閱格/林前10:16-18)。
- 在 彌撒中祝聖聖體聖血,亦是重現主耶穌的逾越奧蹟(即主耶穌的死而復活)。從彌撒所慶祝的逾越奧蹟(即主耶穌的死而復活),而這奧蹟在彌撒中凝聚於聖體聖血 中!眾所週知,聖體聖事是主耶穌在最後晚餐建立的,那時,祂拿起餅來,祝福了,擘開遞給門徒說:「你們拿去吃罷!這是我的身體。」這個成為耶穌聖體的餅被 擘開,正表示祂捨身致命;祂又拿起杯來,祝謝了,遞給他們說:「你們都由其中喝罷!因為這是我的血,新約的血,為大眾傾流,以赦免罪過。…」主耶穌的寶血 --建立新約的盟約之血,要為大眾傾流,以赦免罪過,很明顯這也說出了祂為救贖眾人而死。
- 主耶穌所說的並非謊話,在這晚餐之後,祂就被捕,不多幾個小時,祂就被釘在十字架上,為救贖人而捨掉性命,而第三日祂復活了。雖然,由最後晚餐到死而復活,當中每件事情的發生在時間上有先後次序,但整個「由死亡進入生命」的逾越奧蹟卻是一個單一的事件。
- 路 加福音記載最後晚餐時還保留了主耶穌的一句話:「你們應行此禮,為紀念我。」(路22:19)這個「紀念」並非只像拿出照片來回憶、懷緬那一種,猶太人所 說的「紀念」是有重演、重現、重新臨在之意,他們世世代代每年都過逾越節,來「紀念」當年出谷之事,就等如親身參與和經歷他們祖先過紅海的事件,並非純粹 懷緬追憶一下而已。#主耶穌吩咐門徒行此禮來紀念祂,就是以聖體聖事這「不流血」#的祭餐形式,重現(re-presentation)祂十字架上的祭 獻,我們參與彌撒聖祭,正是參與和經歷祂的逾越奧蹟,並領受祂救贖的恩寵。
B)經外文獻論據
- 有 怎樣的信仰,就會有怎樣的信仰表達/流露,聖經若有「聖體聖血是耶穌的肉和血」的道理,教會也會有與此吻合的表達/流露,它們可見諸於經外文獻等憑証。較 早期的經外文獻,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在1995年三版的《基督教早期文獻選集》第456至457頁所載的游斯丁《第一護教辭》(約寫於公元150年)第66 章就這樣說:「在我們當中通稱這個餐食為感謝獻,分享此餐的人,只限於相信我們所教導的是真理,而已領受了為赦免罪孽得到重生的洗禮,並且實踐基督所吩咐 的生活的那些人。因為我們領受這些,並不當作通常的餅和通常的酒,卻是正如我們救主耶穌基督藉了上帝的道,成了肉身,為我們的救恩而採取肉和血,同樣按我 們所受的教導,那用祂的禱詞祝獻了,然後用以營養我們血肉的那餐,即不外乎那曾成肉身的耶穌之肉和血。因為眾使徒在他們所作的回憶錄(稱為福音書),就把 那所受的命令遞給我們,說耶穌拿起餅來,祝謝了的時候,曾說:『你們也如此行來記念我,這是我的身體;』(路22:19)同樣情形,祂拿起杯來,祝謝了, 說:『這是我的血』,就遞給他們。…」
- 《天 主教教理》(在1992年由教廷公布,中譯本由天主教的香港公教真理學會於1996年出版)第1375條談及聖體聖事時就引述了安博(Ambrose,主 後339-397)及金口若望(John Chrysostom,主後344-407)兩位教父的言論。現轉述如下:
- 《教 理》第1375條:基督是藉著餅酒的轉變成為基督的體血,而親臨在這聖事裡。教父們堅決確認這是教會的信仰:是基督的話及聖神的行動,有效地促使「餅酒轉 變成為基督的體血」。因此,金口聖若望宣告說:使所奉獻的(餅酒)成為基督體血的,不是人,而是那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自己。司祭擔任基督的角色, 說出基督的這些話,然而,這些話的力量及恩寵,卻是天主的。基督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」。是這句話把奉獻的禮品轉化[成了基督的體血]。(金口聖若望,《論 猶達斯負賣耶穌》1,6:PG 49,380C.)聖安博談論這種轉變時說:我們要相信這並不是自然形成的,而是由那祝謝[的話]所祝聖的。祝聖的力量遠勝於自然的能力,因為藉著祝聖, 自然的事物被轉變了。……基督的話,既然可以使那不存在的成為存在的,難道不能轉變那些已經存在的東西,成為另一種截然不同的存在嗎?給予事物原來的本 質,跟改變它們的本質,是一項驚人的壯舉。(聖安博,〈論奧跡〉9,50,52:PL 16,422-423.)
- 在 彌撒中,正因餅酒經神父呼求聖神降臨,餅酒被祝聖為主耶穌的聖體聖血,所以之前的「聖聖聖」會唱「奉主名而來的…」;成聖體聖血既是重現主耶穌十字架上祭 獻,所以在其後的「信德的奧蹟」,我們會歡呼,唱出:「救世的恩主,你藉著苦難及復活,恢復了我們的自由…」。在禮儀中,正好反映出我們(天主教)的信 仰。
- 基督教弟兄姊妹可能不同意上述的看法,對聖餐有另一個理解。即使彼此的看法有異,小弟仍樂意尊重各位的立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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